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,提高司法公信力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规定》,我院决定对叶政海寻衅滋事案、古伟杰销售假药案、张汉林交通肇事案、胡毫帅重大责任事故案举行公开听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-12时二、听证地点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三、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纪律和公开听证相关规定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。未经同意,不得擅自录音录像。联系方式:0660-6622978 特此公告!
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4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