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意见建议
搜索
查看: 896|回复: 0

最新通告,海丰将重点整治“飙车炸街”、“泥头车”超载超速等...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2 分钟前
  • 1万

    主题

    1万

    帖子

    7万

    积分

    管理员

    Rank: 9Rank: 9Rank: 9

    积分
    73473
    发表于 2023-3-16 18:51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最新通告,海丰将重点整治“飙车炸街”、“泥头车”超载超速等...,海丰人社区 HFren.cc

   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的通
    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海丰道路交通环境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,海丰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,自即日起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    一、交通整治行动的重点
    (一)“飙车炸街”违法行为;
    (二)机动车、非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违法行为;
    (三)“泥头车”等工程车超载、超速违法行为;
    (四)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;
    (五)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;
    (六)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逆行、闯红灯违法行为;
    (七)销售超标电动车,非法改装、拼装摩托车、电动车违法行为;
    (八)客运、公交车辆在站外和沿途随意停车招揽乘客;
    (九)机动车非法上路运营载客;
    (十)违规占道经营或施工等违法行为。

    二、交通整治行动的措施
    (一)对在道路上飙车炸街的依法从严查处,涉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
    (二)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,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;
    (三)有合法手续的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,督促办理注册上牌,无合法手续的依法处理;
    (四)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罚款,消除违法后给予放行;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拦停、教育,并督促佩戴头盔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放行;
    (五)对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超员、逆行、闯红灯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,记分;
    (六)禁止一切机动车在没有划设停车位的主次干道停车,对违反规定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、拖移;
    (七)对销售超标电动车和非法改装、拼装摩托车、电动车的,依法予以处罚;
    (八)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人员依法予以曝光,公职人员抄告所在单位;
    (九)对快递外卖、客货运等企业所属单位驾驶人和车辆违法的,抄告所属单位和主管部门,并严格执行处罚措施;情节严重的,取消从业资格。
   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,做到守法、文明、安全出行,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  特此通告


    海丰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
    联席会议办公室
    2023年3月15日


    海丰人社区 - 凝聚海丰人的力量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微信扫一扫关注海丰人社区公众号


    郑重声明:海丰人社区所有帖子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意见,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与立场,如有违法违规事宜请联系本站处理。
  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个人学习、研究或欣赏,转载请注明原出处及作者,如是商业用途还请联系原作者。
    本站系公益性质的信息发布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站刊登内容,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,感谢理解与支持。

    小黑屋|Archiver|海丰人社区 HFren.cc |意见建议|网站地图

    Powered by HFREN.CC  © 2005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